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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作者:  时间:2004-8-15 11:51:50  来自: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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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软件要求(B级、C级要求)

6.1 具有编程控制单元的防盗报警控制器应有控制程序正确运行的装置。
6.2 对本标准所要求的功能而言,所有软件均应保存到固态存贮器中。不得采用磁或光存贮器,如软盘、磁带、CD。

7 文件要求

制造商和/或报警公司应提供以下文件。
7.1 简明清楚的说明书,A级、B级、C级要求。
内容包括:
a) 机壳外形尺寸图;
b) 安装方法;
c) 防盗报警控制器的编程手册;
d) 防盗报警控制器用户操作手册;
e) 推荐的电池类型和尺寸。
7.2 通用软件(测试用)文件,B级、C级要求。
内容包括:
a) 主程序流的功能说明;
b) 软件模块的互连;
c) 软件模块各部分所执行任务的简介;
d) 中断程序的说明及优先级。

8 试验方法

8.1 概述
每项试验前测试样品功能,试验中观察并记录报警情况及其状态变化,试验后使防盗报警控制器处于设置警戒状态,根据结果和要求做出明确的判断和结论。
8.2 一般测试条件
8.2.1 测试标准气候条件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106 kPa。
8.2.2 安装和定位
除另有说明外,试验样品应按制造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安装,并且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
8.2.3 电气连接
在试验中,样品应连接上能正常操作所需要的各种设备。除另有说明外,样品应由正常主电源(AC)供电,并且装上合适容量的备用电池。样品的每路输出应连上适当的监控设备,并且连上正常使用的典型负载。样品的输入应连上能模拟在正常使用中需要连接的装置,一种类型的探测回路输入只需连接一个典型样品或者探测回路输入端连接上终端电阻,人工模拟报警信号输入。除另有说明外,应使受试样品处于设置警戒状态。
8.3 外观及机械结构检验
用1m钢板直尺测量机壳的长、宽、高;目测机壳外观质量和结构。应符合5.1.1和5.1.2要求。
8.4 标志试验
目测5.1.3要求,按GB 16796-1997中4.3.2规定做标志耐擦性试验。应符合5.1.3要求。
8.5 机械强度试验——碰撞试验(工作状态)
碰撞试验应能对安装和定位后所有能接触到的样品表面进行。对这些表面来说,应选择很可能产生样品机械损伤或功能伤害的薄弱部位,如字符图形指示器。
应仔细地确认前一次碰撞所造成后果不能影响随后一次碰撞造成的后果。当前次碰撞的后果可疑时,可在新的样品相同位置上再碰撞三次。严酷程度见表2。



0.5J约相当于一个重500g的实心钢球从10cm 高处自由跌落的冲击能量。
试验后,对受试样品做8.7规定的试验。然后目测受试样品外部和内部的机械损伤。再测试受试样品的基本功能。应符合5.1.4 要求。
8.6 接线柱和引出线的牢固性试验
目测接线柱结构,用0.5mm2的多股导线,对接线端子做连接-断开-连接20次循环试验后,在最容易拉断方向施加24.5N的拉力,作用60s,引线不应脱落。
8.7 机壳防护等级试验(工作状态)
试验按GB 4208的方法进行,应符合5.1.6的要求。
8.8 基本功能试验
根据防盗报警控制器的防护功能级别有选择的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试验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样品在设置警戒状态下
(1)发某一路入侵探测回路报警,监测报警输出,记录可听指示自动复位时间;
(2)手动复位可见指示;
(3)同时触发多路入侵探测回路报警;
(4)触发防拆报警;
(5)触发故障,如撤消系统时钟,或由编程人员协助制造运行程序故障;
(6)在主电源(AC)工作中,拆除备用电池;
(7)关断主电源(AC),由备用电源供电;
(8)探测回路响应。
b) 样品在解除警戒状态下
(1)触发防拆报警;
(2)触发故障,如撤消系统时钟,或由编程人员协助制造运行程序故障;
(3)触发紧急报警;
(4)触发24h入侵探测回路报警;
(5)在主电源工作中,拆除备用电池;
(6)关断主电源(AC),由备用电源供电。
c) 延时和隔离功能;
(1)退出延时;
(2)进入延时;
(3)传递延时;
(4)隔离或暂时隔离。
试验完成后,将事件记录中的登录与试验过程中记录的相应的动作和响应做比较。最后,样品应复位到设置警戒状态。应符合5.2中相关要求。
8.9 防拆报警试验
8.9.1 防拆试验
样品按8.2.2要求安装固定,处在设置警戒状态和解除警戒状态,且防拆回路工作正常。
a) 用正常手段打开机盖;
b) 使用常用工具如螺丝刀,在机壳没有受到明显损伤的情况下,打开机盖或使机壳变形,破坏机内防拆装置,阻止其触发报警。应符合5.2.3.1b)要求。
8.9.2 从安装表面拆除试验(工作状态)
样品应安装在平整的水平板上,处在设置警戒状态或解除警戒状态,用1mm厚塑料薄片插进机壳和水平板的间隙中,然后将样品和薄片一起慢慢地移离水平板,企图阻止防拆探测装置触发报警。应符合5.2.3.1b)要求。
8.10 防破坏报警试验
a) 使某一入侵报警探测回路发生断路、短路;
b) 在入侵报警探测回路并接最可能破坏防盗报警控制器报警功能的阻性负载;
c) 使防盗报警控制器与辅助控制设备的互连发生断路、短路;
d) 输入三次错误密码或做遥控器、有效卡拷贝试验。
应符合5.2.3.1c)要求。
8.11 报警声压试验
在额定工作电压下,告警器安装在防盗报警控制器内时,机壳盖或门应闭合,在室内场地距机壳1m无阻挡的任何地方测量报警声压;告警器安装在机外时,在室外空旷场地距告警器中心正前方1m处且无阻挡,测量报警声压。应符合5.2.3.4要求。
8.12 故障提示声压试验
在额定工作电压下,可听指示装置安装在机内,机壳盖或门闭合,在室内场地距机壳1m且无阻挡的任何地方,测量故障提示声压。应符合5.2.4.3要求。
8.13 电源试验
8.13.1 给探测器供电试验
使受试样品提供产品企业标准中给定的额定输出电流,接上充满电的备用电源,用精度0.5级万用表,测量给探测器的供电电压,用示波器测量纹波电压,计算电压纹波系数,应符合5.3.1要求。
8.13.2 电源电压适应性试验
a) 按GB/T15211-1994中5.8的规定进行。试验包括使样品处于正常、最低和最高源电压条件下,用足够的时间获得温度稳定,进行功能测试,并测量设置警戒及报警状态的功耗。在额定电压下,受试样品满载(设置警戒状态)连续工作24h(建议与稳定性试验一起进行)。应符合5.3.2a)要求。
b) 试验包括使样品处于备用电源供电正常状态下,然后使用滑线变阻器逐渐降低备用电源电压,观察并记录受试样品出现欠压指示的情况及电压数值,进行基本功能测试。继续降低备用电池电压至出现断电,记录保护电压值。应符合5.3.2b)c)要求。
8.13.3 电源转换试验
试验包括使样品处于主电源(AC)和备用电源同时接通并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切断主电源,然后再恢复,观察并记录受试样品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转换、电源可见指示、状态的变化及报警情况;使受样品在备用电源供电条件下,进行功能测试。应符合5.3.3要求。
8.13.4 充电电源试验
受试样品应连接上出厂状态的制造商推荐的备用充电电池。给充电电池充电100h后,再放电到它的终止电压。(终止电压指防盗报警控制器发出欠压指示时的电压。)
放电电流应由下式确定:I=1/4C放电
这里C放电=C标称容量/10h。
受试样品处在设置警戒满载条件下,给充电电池充电24h。然后,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为:I=C放电
计量并记录电池放电到它的终止电压的持续时间,放电时间不应少于8h。应符合5.3.4要求。
8.13.5 备用电源容量试验
使样品用厂家推荐的充满电的备用电源供电,并提供给探测器满载电流,受试样品在设置警戒状态下连续工作8h(A级)/16h(B级、C级),然后触发任意探测回路报警,观察并记录受试样品报警情况。应符合5.3.5要求。
8.14 环境适应性试验
8.14.1 高温试验(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5211-1994中5.1规定,严酷等级4。样品暴露于高温环境之中,高温环境应允许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并应模拟自然通风。用足够的时间以使温度达到稳定,测试其功能和/或对其实施监视。在试验过程的最后半小时,进行样品的基本功能测试。试验后,至少恢复1h,测试受试样品的基本功能。应符合5.4.1a)要求。
8.14.2 低温试验(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5211-1994中5.2规定,严酷等级6。样品暴露于低温环境之中并应模拟自然通风。用足够的时间以使温度达到稳定,并且测试其功能和/或对其实施监视。在试验过程的最后半小时,进行样品的基本功能测试(在试验温度下允许LCD显示看不清楚)。试验后,至少恢复1h,测试受试样品的基本功能。应符合5.4.1b)要求。
8.14.3 恒定湿热试验(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5211-1994中5.6规定,严酷等级4。样品暴露在恒定温度高相对湿度环境之中,恒定温度和高相对湿度环境应允许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并应模拟自然通风。试验中样品上不能产生结露。在试验过程的最后半小时,进行样品的基本功能测试。试验后,至少恢复1h,测试受试样品的基本功能。应符合5.4.1c)要求。
8.14.4 恒定湿热试验(寿命)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5211-1994中5.6规定,严酷等级2。样品暴露在恒定温度高相对湿度环境之中(不加电),试验中样品上不能产生结露。试验后,至少恢复1h,测试受试样品的基本功能,然后目视检测样品的外部和内部的机械损伤。应符合5.4.1c)要求
8.14.5 正弦振动试验(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5211-1994中5.4规定,严酷等级1。每个轴向的循环扫频次数1次,时间5min,样品处于设置警戒状态下。振动(工作)试验可以和随后的振动(寿命)试验结合起来进行。应符合5.4.1d)要求。
8.14.6 正弦振动试验(寿命)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5211-1994中5.4规定,严酷等级2。每个轴向的循环扫频次数4次,时间20min,样品不需要加电,也不需要配备用电池。试验后,测试受试样品的基本功能。然后目测受试样品外部和内部的机械损伤。应符合5.4.1d)要求。
8.15 电磁兼容性试验
8.15.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7626.2规定,严酷等级3。试验包括施加静电放电到操作者能接触到的部位上和距样品0.1m的参考地平面上(只要求间接静电放电到水平接触平面)。试验后应分别在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两种状态下进行。结果应符合5.4.2a)要求。试验中允许样品有小于200ms的暂时变化。
8.15.2 射频电磁场抗扰工试验(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7626.3规定,严酷等级3。试验包括使样品处在80MHz和1GHz之间扫频的电磁辐射场中受其干扰影响。试验后应分别在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两种状态下进行。应符合5.4.2b)要求。
8.15.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程序按GB/T 17626.4规定,严酷等级3。试验包括将电快速脉冲群注入到防盗报警控制器的电源线上和/或信号输入线上和输出线上。试验后应分别在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两种状态下进行。应符合5.4.2c)要求。
8.15.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工作状态)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7626.5规定,严酷等级:电源线不超过3,直流、信号、数据、控制及其他输入线不超过2。
连接受试样品应按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进行安装和连接(即不增加接地)。在受试样品和耦合/去耦合网络之间电源线的长度为1m或更短些。
每个严酷电压等级每个极性至少施加8个脉冲。这些脉冲应在小于1Hz速率下施加,并且相位分布大致和AC主电源相位相同。
相同的输入/输出(即探测回路),可以选择每种输入/输出的代表例子进行试验。
如果指明某一信号线必须使用屏蔽电缆连接的话,瞬变只能施加到屏蔽层上。每个相应严酷电压等级每个极性至少施加20个脉冲。这些脉冲应在小于1速率下施加。
试验应分别在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两种状态下进行。应符合5.4.2d)要求。
8.15.5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
试验设备和程序按GB/T 17626.11规定,严酷等级:40%UT10个周期的电压暂降;0%UT10个周期的短时中断。试验应分别在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两种状态下进行。应符合5.4.2e)要求。
8.16 安全性试验
8.16.1 电源线试验
目测电源线(AC)插头,按GB 16796-1997中4.4.5规定,测试接地端接触电阻,并做电源线拉力试验。应符合5.7.1要求。
8.16.2 绝缘电阻试验
将受试样品的开关处在接通位置,按GB 16796-1997中4.4.4规定试验。应符合5.5.2要求。
8.16.3 抗电强度试验
将受试样品的开关处在接通位置,按GB 16796-1997中4.4.3规定试验。应符合5.5.3要求。
8.16.4 过压运行试验
受试样品在电源(AC)电压额定值的115%过压条件下,以不大于4次/min的速率完成设置警戒——报警循环50次。应符合5.5.4的要求。
8.16.5 过流保护
检查容断器容量,将受试样品施加110%额定电源电压,然后人为地使变压器次级短路和对区分极性的端子短路中可能引起严重电路故障的任何端子短路。有故障显示时,试验时间2 min;没有故障显示时,试验时间4h。恢复容断器后,应能正常工作。应符合5.5.5要求。
8.16.6 泄漏电流试验
按GB 16796-1997中4.4.6规定或将受试样品施加正常工作电压,用泄漏电流测试仪,测试机壳对地的泄露漏电流。应符合5.5.6要求。
8.16.7 防过热试验
目测和触摸。应符合5.5.7要求。
8.16.8 温升试验
按GB 16796-1997中4.6.1规定试验。应符合5.5.8要求。
8.16.9 阻燃试验
按GB 16796-1997中4.6.2规定试验。应符合5.5.9要求
8.17 稳定性试验
将防盗报警控制器接上规定的负载,施加额定电压,处在设置警戒状态下连续工作7天,每天至少检查报警功能一次。应符合5.6要求
8.18 可靠性试验
试验按GB/T 11463-1989中的有关规定,采用定时结尾试验方案1-3,应力III组。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每天试验报警功能3次,每次持续时间5min,其余时间受试样品处于设置警戒状态。试验时间应持续到能做出结尾判断为止。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低于I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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