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多功能厅音响、灯光系统 5.1 概述(略)
5.2 需求分析 **大酒店的灯光音响系统设计包括三个部分:即二层宴会厅、三层多功能厅、三层会议室(2间)。 1) 宴会多功能厅 宴会多功能厅一般是商务型旅游接待场所的主力豪华多功能厅,该多功能厅代表旅游接待场所的形象,举行诸如——重要的餐饮招待会、国际会餐、音乐招待会、嘉华年会、鸡尾酒会、婚宴招待、古典舞会、新闻发布等重要宴会;因而选用美观、先进、音质优美的灯光音响系统是必要的。 2) 多功能厅 多功能厅用来接待多媒体会议、网络电视会议、学术交流、技术培训、产品介绍、新闻发布、国际交流等重要会议,同时也是团队歌舞晚会、小型文艺表演的重要场所。该多功能厅代表旅游接待场所接待会议的先进形象,选用先进的多媒体音响会议系统和智能灯光系统是必要的。 3) 会议室 专业多媒体圆桌会议室 -配备专用设备可举行 A、行政和董事会议 B、选举及投票会议 C、对外出租的各种类型会议 根据宴会厅、多功能厅、会议室的应用需求,需设计如下子系统: 1、会议音响音响系统 2、多媒体会议系统 3、文艺表演声光像系统 4、卡啦OK系统 5、同声传译系统 其中,第1项~第4项为本次设计的重点,第5项‘同声传译系统’在本次中会议室设计中按照要求同样进行了配置。
5.3 音响灯光工程设计依据及设计指标 5.3.1 设计依据(略) 5.3.2 设计指标 在工程项目中,多功能厅、宴会厅、会议室、迪斯科舞厅、卡拉OK厅、KTV包房、礼堂、公共广播系统等专业场所都属音响工程,但严格地说,音响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视听系统、灯光系统、建筑学、室内学和装饰声学等范畴,要求其符合各项规范要求,获得良好的整体效果,需要把多学科的技术与艺术融为一体。因此对音响系统的设计要求为: 1) 要有足够大的音量。因为在系统中音量是最重要的目标,如音量不足,其它目标都无从谈起,所以一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WH0301-93为标准。场合的最大声压级,语言扩声为90dB;一级卡拉OK厅≥103dB;一级迪斯科舞厅≥110dB。 2) 要有均匀合理的声场分布,在声场中扬声器重放的声音分布尽可能要均匀,依国家规定扬声器重放场的声压级在(1KHZ-63KHZ之间不大于8dB,100HZ处不大于10dB)属于不均匀度,所以在设计时一定要特别注意此范围。 3) 要有良好的音质,音质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即系统的失真度和传输频率特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WH0301-93》规定,允许非线性失真度为5%以下传输频率的特性指标,在40HZ-12500HZ以内允许+4dB~-8dB。另外音质好坏取决于音乐和语言的清晰度,但标准的清晰度没有笼统的要求指标,一般可根据“调制传递函数(Modulation Transfer Function)确定的语言清晰度指数(STI)不应小于0.35一般宜在0.5以上。 4) 要尽可能小的本底噪声,因噪声主要来源于环境噪声和设备噪声,对于环境噪声因地理位置没法改变,故无能为力,而设备噪声,主要受线路的排布设备之间的连接方法、屏蔽方法等影响,可以采用优良设备来减少其噪声。 5) 要有适当的传声增益,标准规定:传声增益应不小于-10dB~-6dB,还要依据声源距离每增加一倍声压级约减少6dB的规率而进行增益。 6) 要有良好的声反馈嘨叫抑制能力。 7) 要有良好的声像定位。 8) 要操控灵活可靠。 5.3.3 指导思想 会议音响系统建设的好坏,尤其是音响效果的好坏,不仅取决于音响产品的性能质量,而且还与建筑声学和电声学有着直接的关系。会议音响系统主要是考虑电声学特性,只有电声设计师和装饰设计师两者配合起来做相应的设计,这样才能在建筑声学和电声学两个特性上都达到较好的效果。 音响系统为建声与电声结合,音响与室内声学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根据室内声学理论,声音在房间传播由直达声、早期反射声和混响声三部分组成。 直达声是从声源(即音箱)发出直接到达听音者的声音,是声音的主要信息。在音响系统中,未经过处理的声音信号也称为直达声。在传播过程中,直达声不受室内反射界面的影响,距声源的距离每增加一倍,直达声的声压级衰减6分贝,音色非常纯正,但听起来发干,现代音响声场设计要求充分利用从音箱发出的直达声,合理控制反射声,音箱吊挂是获得直达声的最好方案。在听音区获得音箱直达声的条件是:(1)听音区可以看到所有音箱整体;(2)听音区位于所有音箱交叉辐射的区域。 混响声是早期反射声后到达的、经房间界面多次反射的声音。合适的混响声可以使声音具有环境感,有利于提高声音的丰满度,过强的混响声会破坏声音的清晰度。混响声与直达声的比例,决定着听音时声源的距离感,混响声比例大时感觉声源距离较远,比例小时感觉声源距离较近。在音响系统中可以通过调节未经过效果器处理的声音与经过效果器处理的声音比例关系,控制距离感,如效果器中设有混响强度调节钮,左边为干(即直达声),右边为湿(效果声),此钮可调节声音中的混响量。 早期反射声亦称近次反射声,为直达声后50毫秒以内到达的、经一次或两次反射到达听音者的声音。在声场中,合适的早期反射声可以使声音加厚、加重,甚至可以加强声音的响度,但如果它过强就会破坏声像定位,影响声音的清晰度。在建筑声学设计中,要合理利用和控制界面的早期反射声的强度和延时时间量,以获得最佳声音效果。2、由于音响系统包括了把声音拾取到将声音播放出来的全部过程,在很大程度上,音箱发出的声音很容易传到话筒而引起声反馈啸叫,而在其他系统中,由于话筒的声音区域(受声场)和音箱的放音区域(音响场)不处于同一个空间,故音箱声音无法通过空间传到话筒,也就不会产生声反馈啸叫,所以,从事音响工作的音响师必须要掌握消除声反馈的方法。
5.4 多功能厅会议音响、灯光设计 5.4.1 多功能厅会议音响系统 1、 技术要求 多功能厅客观技术指标应该达到先进水平,现执行的国家标准《厅堂音响系统声学特性指标》由于制定时间较早、指标偏低,根据实际需要,本厅的部分声学特性指标在原有国家音乐与语言兼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有适当提高,并满足招标方的技术要求。 (1)最大声压级大于110dB; (2)声场不均匀度(中频1000Hz-6300Hz 低频100Hz)不大于±≤8dB; (3)系统总噪声级小于NR20; (4)在保证语言清晰的条件下应尽量保持声源原有音色。 多功能厅音响系统的再现声音质量不仅要满足客观测试指标的要求,还要满足主观听音评价要求,要采取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音质评价方法,使再现声音在听闻方面能够符合礼堂的各种功能。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设计选用高指标的音响器材来完成这个系统工程。 2、 系统组成 考虑到多功能厅的实际使用功能,即要有自己的特色,又要符合科学规律和先进的系统设计思想,按照音响为主、建声为辅的原则,电声系统设计要与建筑声学设计紧密配合,使电声与建声完美结合,保证声音良好还原和再现,满足实际使用需要。多功能厅的音响系统设计思想、手段和方法要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设备要采用技术含量高、能够体现当前最新科技水平的产品。 音响系统包括音响设备和声场组成,主要包括声源和它周围的声环境,把声音转变为电信号的话筒,放大信号并对信号加工的设备、传输线,把信号转变为声信号的扬声器和听众区的声学环境。 1、它有非常强的现场性:音响一般要求音响时在现场实时调控设备,不允许音响师调音时出现一点差错,否则,有可能造成极不良的后果,故无论在音响系统的设计和现场调音时都要确保正常运行。 2、要保证设备的安全性:音响系统声音变化大,意外情况多,在调音时稍一疏忽,就有可能导致功率放大器或音箱的烧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系统设计和调音时还要注意采取各种措施,尽量减少设备烧毁情况的发生。 3、 音响设备选型及要求 将声音高保真地、良好的再现是电声系统的最终目的,扬声器和音箱担当的就是这个角色,它将声音信号转换成声波,并将声波辐射出去。音箱和扬声器从表面上看貌似简单,但提高其转换效率,改善其再现音质以及加强其声波辐射能力确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可以这样说,音箱和扬声器是电声系统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音箱的声学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再现声音的质量。正是由于音箱尚存大量的待解决的问题,存在较大技术改进的空间,所以新技术在扬声器和音箱方面的应用,对于提高保真度、减少声环境对再现声音的影响和远距离辐射方面会起到显著效果。 4、 音箱选型及技术要求(略)
5.4.2 多功能厅智能灯光系统 1、 智能灯光组成及功能说明 灯光系统由电源开关柜(板),流管调光柜(篇),调光控制台,灯光控制器,基础照明灯具效灯具、特殊效果灯具、表演用灯具以及音信号组成。 基础照明灯具: 常用的有白炽灯(多数为筒灯)、荧光灯、灯管、气灯、卤 灯、 霓虹及烛光等,它们与室内设计形成整体风格。 效果灯灯具: 一般为灯体旋转的灯具,其光柱和光斑的运动可产生强烈的动感,这类灯有宇宙灯、多头炮弹灯、多层 向转灯、多向飞蝶灯、莲花灯等。第二类为光源反射镜运动的灯具,多数可以进行声控,其光斑跳跃或回转可以与韵的音乐的节奏一致产生艺术效果和气氛。这类灯有镭射幻光扫描灯、魔鬼灯、满天星、月星灯以及一些单光源多反射镜构成的效果灯具。 特殊效果灯具: 这类灯有频闪灯、紫外光灯、激光效果灯、电脑灯、音乐喷泉等。能增加特殊的、绚丽的迷人效果。 表演用照明灯具: 为舞台表演用,其要求同剧场舞台相同,应有适当数量的面光、侧光、顶光和回光;可以用中小型的筒灯、射灯、聚光灯、柔光灯和追光灯。 要求灯具应对称分布、光斑能覆盖舞池。灯光的色彩变化和动感是为音乐、舞蹈服务的,为歌舞厅的风格和艺术效果的整体服务的。 各种灯具编组应满足快慢节奏的多类音乐的要求,每种曲子(每种舞步)都必需有1~3种效果灯或特殊效果灯具产生1~3种和谐的变化和运动。其节拍和色调应与曲子的内涵相协调。频闪灯用于迪斯科舞曲,每次连续不宜超过2个曲子;紫外光管应间断启闭,在照射强度满足标准的前提下每晚照射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
2、 智能灯光系统-光照度的要求 光照度的要求:表演区大于100Lux,自发区大于20Lux,观赏休息区大于5Lux,各种通道大于10Lux,在实际使用时可以调暗,舞池内(自娱区)大于6Lux,其他区不得低于6Lux,包箱不得低于3Lux。频闪灯的频闪频率应在6赫以内,激光一般不应射向人体,尤其是眼部。 灯光系统根据舞台的实际空间,本厅灯光设计主要能满足小型话剧、歌舞表演及会议的灯光效果照明要求。配置了4盏200W摇头灯;4盏575W电脑灯,80W水底泡40套,1200W强力烟雾机2台,300W丽彩频闪8盏,1000W束光灯16套等可根据娱乐的需要进行补偿。 要求灯具应对称分布、光斑能覆盖舞池。灯光的色彩变化和动感是为音乐、舞蹈服务的,为厅堂的风格和艺术效果的整体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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